2022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发挥民生保障职能作用,助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服务工作。从业务运行情况看,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持续扩大。发展活力持续激发,制度知晓率认可度显著提升。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资金使用率充裕度愈加平衡。住房公积金在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非公扩面效果显著、受益面持续扩大。
2022年,西宁市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5,517家,较上年增长6.84%。缴存职工25.92万人,较上年增长6.97%。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5%。缴存总额435.11亿元,缴存余额138.25亿元。
2022年,西宁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突破50亿大关,达51.63亿元。自2018年起连续五年归集额、归集余额、归集总额实现持续增长。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办理了缓缴业务,但借助全市经济恢复大势,工资调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增长及非公单位扩面等因素,年度归集额创历史新高。
2018年至2022年,缴存单位数、缴存职工人数、缴存额保持稳定增长。一方面,得益于非公扩面工作取得的成效。2022年全市缴存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到了总体的40.52%,比上年增加了3.84个百分点。新开户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到了总体的77.85%,比上年增加了11.33个百分点。全市非公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足额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得益于新缴存群体的加入。2018年后,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知晓率和认可度逐年提高,截止2022年底,西宁已有8,566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账户,年缴存额已达5,529.18万元,初步成为较为稳定的缴存群体。
(二)结算利息及时到位,职工权益充分保障
2022年6月30日,中心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人民银行利率要求为全市30.29万名缴存职工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17,154.08 万元,结息人数较上年增长8.92%,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24.54万元,同比增长9.75%,人均结息566.41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结息利率为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2018年至2022年,中心能每年及时足额为缴存职工结息,结息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2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全力支持租购住房提取。为全市缴存职工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30.89亿元,同比降低13.33%,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59.83%。受疫情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职工购房需求减少,提取额下降,提取总额增速明显放缓,提取率有所回落。
(一)重点支持住房消费提取
在提取业务中,支持住房消费相关提取业务仍是主要方式,提取金额占总提取额的68.88%。非住房消费提取中,常规离退休提取依然是主要方式,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增长1.1个百分点,职工跨区域就职的流动性增大。
(二)租房支持作用逐年提高
为了减轻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租金压力,中心将租房年提取额度从9,180元提高至14,400元,并优化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流程,所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避免职工重复跑路。通过上述举措,租房支持作用逐年提高,2022年租房提取11,220.92万元,比上年增长167%,占总提取额比例较上年增长2.45个百分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稳中回落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持续加大。受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影响,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得到了基本抑制,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平稳中有所回落态势。同时受近三年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的影响,2022年我市房地产交易量下降,受其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规模稳中回落。2018年至2022年五年来,前三年贷款发放额持续增长,到2020年达到顶峰。此后贷款发放额逐年下降。贷款余额及贷款总额有所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可防可控
西宁中心存在8笔逾期贷款,逾期金额为80.13万元 ,逾期率为0.06‰,比上年减少0.05个千分点,远低于1.5‰的监管要求。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551.85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742.30万元,风险准备金充足率6.59%,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三)降本节流贴息贷款全部赎回
2022年,中心全年为职工审批使用住房公积金48.1亿元,同比降低25.53%。 资金流向呈现动态平衡趋势,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经营成本节约利息,中心将2020年、2021年两年累计转出的存量贴息贷款逐步全额赎回。通过贴息赎回,中心可节约贴息利息支出约600万元在降低运营成本,扩大贷款规模,防范资金风险的同时,保持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足率。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1,454.67万元,较上年增长1.45%。增值收益率2.47%,较上年降低0.31个百分点。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率及存款利率进行了下调。10月起,央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进行了下调。存款利率及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直接影响了中心存款利息收入和贷款利息收入,进而影响增值收益。在利率“双降”的影响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依然实现了增长。增值收益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通过资金分析进行合理调配及转存,存款利息进一步提高;贷款发放及贴息赎回使得贷款余额进一步增长,委托贷款利息增加,加上贴息赎回节约贴息利息支出等因素,增值收益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业务收入。全年业务收入42,399.62万元,同比增长13.01%。其中:存款利息5,357.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7,041.58万元,其他1万元。
(二)业务支出。业务支出10,944.95万元,同比增长68.03%,其中预提应付职工利息3,787.08万元。支付职工销户提取利息4,460.56万元,归集业务手续费2,488.48万元,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1,852.08万元,其他2,143.83万元。
2022年,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77.8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9.56万元,同比降低11.18%;专项经费502.81万元,同比降低2.23%。当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36万元,累计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554万元。
五、发挥服务全市经济大局的“稳压器”作用
一是主动助企纾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根据疫情期间企业需求改进业务办理程序,实现缓缴业务线上办理,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全年共为120家企业办理缓缴手续(其中因疫情缓缴109家),涉及缴存职工8,777人,月缓缴金额794.33万元,政策落实期内预计可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7,555.34万元。二是落实惠民措施,减轻职工资金负担。人性化延长购房提取业务认定时限,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同时放宽提取频率,推出了按月支付房租的便民举措,更好满足了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租房提取的需求。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解决缴存职工后顾之忧。全年共租房提取金额1.12亿元;受理、审批缓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62笔金额2,265.5万元,对1,642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未做逾期处理,涉及贷款本金404.23万元。三是实施利民举措,加大购房支持力度。降低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贷款最高额度,同时,进一步压缩贷款发放时限,贷款经审批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1至2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放款。全年共受理金额60万元以上的贷款123笔8,401.8万元。降低贷款项目准入条件,对信用等级4A级房地产企业降低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后,购房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为4家4A级房地产企业开发的11栋楼宇(主体完成50%以上)完成项目准入。
六、发挥增进民生福祉的“垫脚石”作用
一是推进“跨省通办”标准化。提前完成拓展5个规定事项的目标任务,主动新增“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偿还按揭住房贷款提取”两个高频事项,累计实现“跨省通办”服务事项15项,拓展服务专窗15个,建设网上服务专区3个。全年通过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60笔。
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贷款受理环节和抵押登记环节进行整合,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环节全部通过网上进行办理,贷款办理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由6个压缩为5个,实现贷款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入驻青海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同时积极对接市社保部门,将“退休提取”纳入“我要办理退休”一件事套餐。
三是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业务瘦身专项行动,压缩业务办理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业务流程6项。结合服务对象诉求,打通抵押环节中的堵点问题,开办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改变了以往办理商转公贷款还需职工先行结清商业贷款的状况,缓解职工资金压力。
四是提升网上办事能力。优化系统功能,加大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等业务中的推广应用,实现企业开户、企业缓缴网上办理;实施“电子对账”业务,实现财务凭证无纸化传输。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并接入“青松办”省级政务APP,累计开通14种线上服务渠道,中心业务事项网办率超95%。
五是深化线下服务模式。深化延时服务,实行中午“不断岗”、周末“不打烊”工作模式,统一各业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在业务大厅设置征信自助查询机。新增2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新增贷款业务网点3家,“一件事”综合业务网点1家,累计设立业务网点71个,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
六是强化行业区域合作。积极落实黄河流域住房公积金协作和兰西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措施,拟定《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推动实现与省内各公积金中心以及省外黄河流域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实现互认互贷,完善《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不断加大异地贷款业务办理力度,更好满足省内职工异地购房需求。
七是讲好“惠民生”故事。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中心政策规定、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丰富内容,发布宣传信息224篇,各类媒体采编报道50余篇次;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房企”助企惠民专项行动、做客《作风聚焦》电视栏目等宣传活动120余次;组建服务专班赴拉萨为青藏铁路职工集中办理提取业务用于缴纳购房尾款,有效解决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和拉萨铁路小区历史遗留问题。